2015
《经济师(工商管理)》(中级)职称考试培训简章
(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权威认可证书)
考试报名咨询电话134-5949-0809
经济师职称考试(保过班)
【报考条件】
(一)基本条件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(二)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。
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,由学校出具证明,也可参加考试。
(三)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;
2.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;
3.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,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;
4.获硕士学位,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;
5.获博士学位。
以上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。
(四)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、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,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资格考试。
(五)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,已评聘担任中、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,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或初级资格考试。
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。
【考试时间、科目】就近安排授课
2015年11月7日 9:00-11:30《专业知识与实务(中级)》
14:00-16:30《经济基础知识(中级)》
专业名称 |
专业代码 |
专业科目名称 |
工商管理 |
01 |
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|
商业 |
03 |
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|
财政税收 |
07 |
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|
金融 |
09 |
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|
保险 |
10 |
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|
人力资源管理 |
15 |
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|
房地产 |
17 |
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|
旅游 |
19 |
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|
建筑 |
21 |
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|
经济师考试报名咨询电话134-5949-0809
【考试成绩管理办法】
参加考试的人员,须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(2门一次性全部通过,可以获得职称证书)。
【报名相关事宜】
(一)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,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。
(二)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日10:00-7月19日16:00网上报名www.spta.gov.cn。(网上报名期间,电话咨询,双休日除外。)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:
1.正确输入报名信息。
2.成功上传电子照片(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高度105至210像素内,宽度75至150像素内,大小50KB以下)。
3.保存报名信息,下载并打印报名表。
(三)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——7月19日(9:00-11:00,13:30-16:00)。
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、学历、工作年限、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,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,并加盖单位公章,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,携带相关材料到确认点指导确认手续。
(四)考生完成网上报名、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。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,见《网上报名指南》。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,请与确认点联系。
(五)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,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、不符合报考要求,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,责任自负。
(六)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15年10月30日-11月5日在本网站“准考证发放”栏目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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